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 “心理健康教育”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的通告
来源: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热度:1
时间:2024-12-24
概要
青海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告,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此内容系平台小编基于个人理解撰写,其观点与原文或有差异,请详阅原文。
原文: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日前印发《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 2017 〕41号),要求全国除内蒙古、西藏、新疆地区外已经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区、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在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新增学科的面试暂由各试点省(区、市)和部属师范大学自行命题和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全国统一命题。
根据教育部要求,青海省在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将同步增设相关考试学科。
特此通告
青海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4日
总括
青海省教育厅希望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备考,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共同推动青海省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此通告,望周知。
总括系平台小编小编基于个人理解撰写,其观点与原文或有差异,请详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