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荣获12项科学技术奖
宁波大学荣获12项科学技术奖
宁波大学在科技创新领域再创辉煌,荣获12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其中包含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以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连续四年作为主持单位荣获一等奖,获奖数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以下为正文信息
11月22日,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动员部署会暨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杭州举行。会上公布了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宁波大学荣获12项省科学技术奖(含参与及附属医院),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连续四年作为主持单位荣获一等奖,获奖数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据悉,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共评出310项。其中,浙江科技大奖1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共299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0项。此次获奖项目中,由宁波大学主持完成的共计9项,其中“先进非均质材料结构动力行为的分析理论与调控方法”获自然科学一等奖,“直接电离质谱仪创制及应用”获技术发明一等奖,“非局域对称和多地物理学”等4项成果获二等奖,“片上空分复用弹性光网络的光交换核心器件实现理论与方法”等2项成果获三等奖。此外,加拿大工程院院士、学校水利与海洋工程研究院院长朱志伟获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这是学校首次获得该类型奖项。
近年来,学校坚持“四个面向”,坚定扛起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有组织地加强科技奖项工作。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打造高级别科技奖项的策源地;二是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顶尖人才引领作用,打造开展科技创新的先锋力量;三是加强校企合作,围绕重大任务与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四是加强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提升教职工科技创新能力和申报高级别科技成果奖的积极性;五是加强组织谋划,提升教职工成果凝练和申报书撰写能力,提高奖项申报质量。上述举措成效显著,学校产出了一批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十四五”期间累计主持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奖30项,比“十三五”期间同期增长了2倍,其中连续四年主持一等奖共计6项,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也为浙江省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注入科创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