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学生休学办理流程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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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4
因身体状况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休学。因病申请休学者还须出具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在学期初注册时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毕业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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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