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报名办法
贵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都可以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旁听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
(二)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8:00截止。
(三)报名方式:填写《听证报名表》(附件1),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贵港市教育局。
(四)名单确定方式:根据报名者所代表的群体、所在的区域以及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选定。
1.听证主持人1名,由市教育局负责人担任;
2.听证员2名,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和教育惠民服务中心人员担任;
3.听证记录员1人,由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
4.听证陈述人1人,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担任;
5.听证代表56人,其中家长代表47人,邀请代表9人。
(1)家长代表47人,包括小学家长代表24人(桂平市、平南县各6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代表各4人)、初中家长代表17人(每个县市区3人,市直学校代表2人)、高中家长代表6人(桂平市、平南县、港南区、覃塘区各1人,市直学校代表2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家长代表(以发送完整报名表格到指定邮箱或地址的时间为准),之后的不作为参会代表。接到市教育局发送的《听证通知书》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2)邀请代表9人,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市互联网舆情中心、市民政局、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1人。人员由以上单位推荐,于11月18日18: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2)反馈至市教育局,并通知推荐人员按时参会。
6.旁听人员3人。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