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康市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机制,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特制定《安康市地震应急预案》。本预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地震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力求在地震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以下为正文内容: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十一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体系,明确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员职责。第三部分地震预测与预防,包括地震预测与预防和地震灾害预防。第四部分响应机制,包括地震灾害分级、震情速报、震情速报、先期处置。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包括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第六部分应急终止,明确了终止应急响应的条件。第七部分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第八部分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应对地震谣传事件、应对邻市地震事件、支援外省、市特大地震事件。第九部分应急保障,包括抢险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应急救灾资金保障体系建设等。第十部分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第十一部分附则,包括奖励与责任、监督检查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以及对我市造成影响的邻市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按照破坏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地区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六、起草过程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康市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认真组织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预案,于2023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召集行业有关专家进行了预案讨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先后征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39个成员单位、10个县(市、区)和开发区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安康市地震应急预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