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与透明度,敖汉旗教育局现发布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本次补充公告旨在对前期认定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遗漏、错误或更新信息进行明确与修正,同时对申请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我们诚挚提醒广大申请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完成认定流程。敖汉旗教育局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广大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为正文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要求,2024年下半年始,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区通办”。
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报名成功后,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无需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敖汉旗政务服务中心
其他认定事宜及要求不变,具体详见《敖汉旗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405/t20240520_2320661.html
敖汉旗教育局
2024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