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远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附学区划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招远市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类别
01招生对象
2024年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是指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2024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2024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02招生类别
招远市内户口类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招远市外户口类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城区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二)城区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2024年继续对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在城区学校仍然实施分批次招生的办法,如果学校学位已招满,后面批次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今年分3个批次进行招生。
01第一批次
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
02第二批次
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的。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其他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能提供城区企业不足六个月劳动合同的。
03第三批次
有住房或租房相关证明但提供不出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其他资料的,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纳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在指定学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三)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招远市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类别
01招生对象
2024年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是指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2024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2024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02招生类别
招远市内户口类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
招远市外户口类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1.招远市城区户口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城区街道办事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2.招远市乡镇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有失业证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招远市乡镇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乡镇。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在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4.招远市外户口务工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城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者为城区企业职工(有正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5.招远市外户口经商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城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地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的。
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属于招远市行政区划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城区相应学校的招生区域内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有城区经商营业执照)。
(二)城区学校入学招生批次顺序
2024年继续对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在城区学校仍然实施分批次招生的办法,如果学校学位已招满,后面批次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今年分3个批次进行招生。
01第一批次
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
02第二批次
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但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租赁住房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劳动合同的。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能提供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区域内住房合法租赁证明但能提供其他实际租赁材料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且至今连续缴纳的;提供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六个月的;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但能提供城区企业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能提供城区企业不足六个月劳动合同的。
03第三批次
有住房或租房相关证明但提供不出上述“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其他资料的,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纳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在指定学校范围内予以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顺利入学。
(三)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乡镇学校招生对象为乡镇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1.市内户口类:具有服务区内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2.市外户口类:(1)符合招远市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符合招远市接收条件的外来经商人员子女。
四、招生时间安排网上报名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月8日。此阶段开放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招生批次顺序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利用伪造证件、虚假过户等违规手段报名入学的,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由涉事家长自负。
入学信息审核
招远市将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线核验的,审核小组将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参加现场复核。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8月10日-11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2日。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
五、报名方式、方法01报名方式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招生服务环境,减少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家长提供便利,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招远市义务教育学校使用智慧招生平台进行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需用手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教育部门将通过大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将予以接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将影响就近入学安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我们也将开通“绿色通道”,在8月10日-11日集中进行线下报名审核。02报名方法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方法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一封信将另文发布)。2024年入学新生所在的幼儿园和小学,要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对家长进行报名方法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培训。六、落实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优抚优待子女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按照规定优先办理入学。以上两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0日-11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二)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国有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来招投资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以上三类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与其子女的关系证明,于8月10日-11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三)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直升政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只需在智慧招生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若到其他初中就读,则须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四)二孩随读政策。同一家庭中二孩意愿随一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2024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于8月10日-11日到一孩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审核。
具体招生事项请咨询相关学校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30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535-8246336(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