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何时起算?
停工留薪期何时起算?
答:停工留薪期通常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并应连续计算至医疗终结期或伤残评定之日。以下是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详细说明:
起算时间
工伤发生当日: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如职业病的诊断和确认过程较长,可能会以正式确诊日期作为起算点。
计算方式
医疗证明:在一些地区,停工留薪期的确定需要依据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地区规定,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延长情况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申请程序:工伤职工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
工资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不同地区的计算方法:各地对工资计算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有的则以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为准。
护理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如需护理,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人护理或支付护理费用。
护理标准:有的地区规定了具体的护理标准,参照当地同类情形护工标准或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结束时间
医疗终结或伤残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到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伤残等级评定后终止。如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未及时申请延长:如果工伤职工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停工留薪期将到期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
权益保障:企业应及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否届满,并通知员工复工或申请延长,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起算时间和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基本原则是从工伤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算,并在医疗终结或伤残评定后终止。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并负责必要的护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