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暨交通安全工作召开
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暨交通安全工作召开
清远市针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召开了专项会议,旨在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会议强调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在学生安全教育中的责任和作用,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通过此次会议,清远市教育部门和相关机构将携手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会议的召开体现了清远市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学生福祉的深切关怀。
以下为正文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及交通安全工作,6月5日,清远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暨交通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在市教育局召开。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耀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及乡镇中心学校。
会上,刘耀坚通报近期全市学校预防学生溺水、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对下一步防溺水专项治理和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指出,要从加强宣传教育和强化联防联控两方面发力做实做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地各校要落实省教育厅防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做到“六不两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学校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学生所在乡镇政府或村居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落实“学生每日一提醒、家长每周一提示”工作制度,指导家长做好节假日学生安全监护和教育,对子女每天情况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地各校要将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护的责任义务。二要开展安全检查,强化问题隐患整治。各地各校要重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定期排查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资质及驾驶人教育培训情况,督促完善校车和驾驶人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管理主体责任,防止“带病”车辆、驾驶人上路,确保校车运行安全。三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校要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好“警家校”护安护畅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打造学校周边“安全区”。四要开展提升行动,提高安全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学校门口安全管理、实施校内人车分离管理、规范校内车辆通行管理,优化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加强校内人员交通安全培训,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创建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提升行动。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管副校(园)长、负责安全工作部门主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有关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德育安全工作部门主任、级长等7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