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洪山区民办幼儿园幼儿家长缴费注意事项
来源:洪山区校外培训管理中心
热度:23
时间:2024-09-02
洪山区民办幼儿园的家长在缴费时需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幼儿园只能收取规定的保教费、伙食费和代收费,不得以其他名目如兴趣班等额外收费。其次,费用应按月或学期收取,禁止跨学期或跨年预收,家长不应受园方“打折优惠”诱惑而预缴。第三,家长应通过教育局监管的账户缴费,避免向非监管账户或个人转账或支付现金。最后,家长缴费后应索取正规机打发票,以保障在退费纠纷时的权益。这些措施旨在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护家长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正文内容
一、缴费种类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和代收费(体检费、校车费等)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及种类收费(如兴趣班、幼小衔接班、课后培训班等名目)。
二、缴费时长
根据《通知》,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家长入园缴费时,不要因园方“打折优惠”等跨学期甚至跨年缴费。
三、缴费途径
洪山区教育局已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实施监管,家长入园缴费时务必认准监管账户进行缴费(账号附后),切勿以转账、现金等形式向非资金监管账户或向幼儿园任何个人缴纳任何费用。
四、索要发票
家长缴费后请索要正规机打发票,以免后期产生退费纠纷时,仅凭收款收据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