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新规
河北省出台新规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以降低群众充电负担,保障用电安全。充电费用需实行价费分离并严格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内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收取,非居民用户同。充电服务费由市场调节,运营单位需合理制定标准。新规鼓励降低充电服务费,提倡自建充电设施,并鼓励电网直接供电以减少成本。同时,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政策落实,维护市场秩序 。
下面是正文内容:
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一直都备受关注近日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市监局发布《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01政策出台背景
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措施。但目前部分地区充电收费行为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影响了群众户外充电积极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对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规范河北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4〕1044号),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0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什么电价?
居民住宅小区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03充电服务费标准由谁制定?
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体现集中充电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实行明码标价。
04充电电费和服务费怎样区分?
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督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存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05查看政策全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二、规范服务行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体现集中充电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督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存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三、依法加强监管。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运用联合约谈、提醒等方式方法,不断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充电收费是保障群众充电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抓好政策落实。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6/t20240620_1391224.html)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30日
06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不执行峰谷:平段电价每千瓦时0.5362元执行峰谷:峰段电价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每千瓦时0.31元
据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河北峰谷电价标准如下: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
☑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的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5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