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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岳阳岳阳楼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一、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政策,保障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公平公正。     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3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公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的方式进行;民办学校按照“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4上限控制原则。     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招收新生,不突破标准安排插班生,合理统筹调剂适龄儿童入学。5依序录取原则。     按照生源户口与房产情况分为“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依次排序录取。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岳阳楼区(区划调整后的岳阳楼区,下同)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有岳阳楼区户籍;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岳阳楼区购买房产;3.父母在岳阳楼区务工或经商,且在岳阳楼区居住和录入网格信息。

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学校     1.生源分类。公办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下同)居所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户口等信息。按照生源房产与户口的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第一类:有房有户,即同时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与户口。     第二类:有房无户,即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但非学校招生范围户口。     第三类:有户无房,即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但岳阳市区无房产。A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在市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B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在市区无房产,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     第四类:无房无户,即房产与户口均不在岳阳市区,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所需材料。

     有房有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购商品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小产权房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或集资房资料,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燃气、水、电等票据(票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房户关系不明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及父母婚姻证件等材料。     有房无户类。提供资料同上。     有户无房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拆迁户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     无房无户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于2023年5月31日前签发)。     3.招录顺序。

     根据2024年岳阳楼区小学招生范围(附后),按生源类型依次录取,“有房有户”确保录取,如仍有学位,则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以此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当符合条件(前三类生源)的报名人数超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严格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于填报该校意向却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招生办根据学生情况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4.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人才子女优待办法,妥善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二)民办学校     1.统一报名。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公布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时接受学生报名,同步组织招生。     2.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原则上先满足本区适龄儿童需求,如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接受其他县市区学生报名。     3.录取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适龄儿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适龄儿童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4.报名确认。录取在民办学校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民办学校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再报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四、招生程序

(一)一年级新生     1.政策公布(6月中旬)。区教育局统一编制《2024年岳阳楼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社区配合学校掌握新生动态,区招生办负责政策解读,接受家长咨询。     2.学位申请(6月18日-24日)。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网 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或 登录“湘易办”APP端,点击“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套餐式”--“入学”专区,进入“岳阳楼区”报名入口,在招生网站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后,还须填报一所公办学校。     3.部门核查(6月25日-8月9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六部门网上数据比对。     4.预录通知(8月10日)。区招生办复审后确定预录名单,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发布。     5.改派复核(8月11日-13日)。预录结果公布后,因信息填报有误、材料提供不充分而对预录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带齐资料,先到申报的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发放《改派申请登记表》,再到区招生办(岳阳市第二中学谨信楼)登记并审核。     6.录取报到(8月26日-31日)。8月26日区招生办发放正式录取通知。8月31日,全区各小学新生报到,逾期未报到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学位。(二)转学插班     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中心城区内相邻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确因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要求转学的,请家长于8月11日-13日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湘易办APP端),在招生网站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并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因学位已满而未能在入学范围内学校插班的学生,由区招生办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学校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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