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定于2024年9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定于2024年9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本次“师德教育月”主要有8项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思想学习活动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通过“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教职工大会、专题讲座、主题研讨等学习形式,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教师以争做身正学高的大先生为追求,以培养堪当栋梁的时代新人为己任,以坚持科学创新与立德树人相统一为内在要求,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环节。
二、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
组织各级各类教师强化《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负面清单的学习教育,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高校二级学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教师中开展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落实好《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及涉师德师风事件(线索)核查与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报请丧失和撤销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组织师德榜样宣传活动
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入开展向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道德模范、时代精神、师德师风教育。要加强典型宣讲宣传,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力量,开展好本地本校的“讲我的师德故事”活动,并通过开设专栏、媒体宣传、主题宣讲等形式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教师见贤思齐,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做有情怀有温度的好老师。
四、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各地各校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学院(系)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五、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与权利
各地各校要支持、督促中小学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完善校规校纪,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及行为规范,引导全社会充分尊重教师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创造性,全力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要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对因教师正当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诬告、肢体侵害,或对教师进行诽谤、网络恶意炒作等行为,及时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结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的通知》统筹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
六、开展教师人文关怀活动
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为教师亮灯等公益活动,善用新媒体开展尊师重教宣传活动。做好教师荣休工作,开展退休教师座谈会,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统筹落实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省级系列骨干教师评选、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等工作。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定期开设心理知识讲座,解决好教师职业倦怠问题。鼓励各地各校创造条件组织教师疗养或休养活动,并向优秀乡村教师倾斜。
七、举行宣誓仪式及师德育人承诺
以各地各校为单位在教师节、新教师入职等节点,集中组织教师宣誓,引导和激励教师,坚定教师的职业理想、基本信念和责任目标,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各校要建立师德育人承诺制度,把育人要求贯穿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始终,教师与学校签订师德育人承诺书,落实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
八、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实践
各地各校要发挥云南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依托各地丰富的革命历史教育资源、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以及具有弘扬师德师风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校史馆、教(科)研所等开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涵养基地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