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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第一小学教联体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根据《关于印发〈嘉鱼县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教〔202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在学校片区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

说明:本片区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户口簿、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历或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二、招生范围

1、县第一小学教联体本部招生范围。

监护人的住房在鱼岳镇以下区域内的鱼岳镇的新生:

(1)发展大道(终点为发展大道与麒麟路交汇处)以东,麒麟路以南的区域。

(2)嘉鱼大道以东的区域。

2、县第一小学教联体茶庵校区招生范围。

监护人的住房在鱼岳镇以下区域内的鱼岳镇的新生:

(1)殷家坡路以东,发展大道以西区域,北部以沙阳大道和人民大道一线为界,南部以沿湖大道为界;

(2)沙阳大道(以公路桥为起点至茶庵岭老转盘一线)以北,小新堤路(以振兴液化气站为起点至茶庵岭老转盘一线)以西的区域。

(3)小新堤路以东,麒麟路以南,发展大道以西,人民大道以北的区域。

3、县第一小学方庄校区招生范围。

监护人的住房在鱼岳镇以下区域内的鱼岳镇的新生:

1、嘉鱼大道以西和麒麟路(以小新堤路和麒麟路交汇处为起点,终点为麒麟路与嘉鱼大道交汇处)以北的区域。

2、小新堤路以西,小湖桥以东的区域。

说明:县第一小学方庄校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录一个班。如符合条件的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平台确认录取的先后顺序,从先到后,录满即止,其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可填报县第二小学。

三、招生批次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第一批:

1、录取类别

(1)学生及其父母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

(2)学生父母无房产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

(3)学生及其父母自建房在学校片区范围;

(4)烈士子女、公安英烈、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符合相应条件且在城区无房产的引进人才子女、落户企业高管子女,按《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咸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及嘉鱼县人民政府相关政策,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等相关待遇。

2、提交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

(4)使用学生(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学生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关系证明。如父母与(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在当地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5)房屋属于未取得房产证的自建房,需提供土地证,或土地购置合同和发票;

(6)符合优先安排入学待遇的需提供双拥办、公安、人社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批:

1、录取类别

廉租房或公租房承租人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租住在学校片区范围。

2、提交资料

(1)家庭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廉租房或公租房证件原件;

(4)学生监护人与房主租房合同、租金收据和本人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之前连续两个月的水、电、气等开户或缴费发票等原件(水电气缴纳证明三选一,地址须与房屋地址一致);

(5)所在社区长期居住证明。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第二批进行登记审核;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

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实际居住且符合年龄放宽条件及其他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第一、二批录取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说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应与学生本人有明显关联。

四、招生时间安排

7月24日-7月26日,发布嘉鱼县第一小学教联体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7月29日-8月11日,网上报名。凡符合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相应批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微信搜索“嘉鱼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入学宝)”小程序,使用房产户主的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后即可登记报名。凡意向就读嘉鱼县第一小学本部、嘉鱼县第一小学小学茶庵校区、嘉鱼县第一小学方庄校区的一年级新生必须通过“入学宝”登记报名,凡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登记报名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公办小学复核后的学位情况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8月12日-8月16日,线上审核。平台审核通过的由学生监护人线上打印入学通知书。

8月19日-8月21日,线下复核。平台审核驳回的,由学生家长按规定时间到以下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学校根据家长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审核对并现场确认录取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资料原件复核的视为对录取学校无异议。

第一小学材料复核地点:第一小学政教处少先队活动室

第一小学茶庵校区材料复核地点:第一小学阶梯教室。

第一小学方庄校区材料复核地点:县第二小学(原外国语学校)

8月30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平台或现场复核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生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和工作细则,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并通过专栏、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刘承勇

副组长:尹继军 周长清 陈强兵

成 员:

第一小学本部:高倩 漆媛 刘冰洁 皮文娟 刘思琴 刘泉 曹静  

第一小学茶庵校区:方良兵 周树青 王 琴  

第一小学方庄校区:刘晓波 何 倩 任  益

2、录取适龄新生时,凡逾期未入学的,学校会立即书面报告该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所有从本县乡镇或外地转入嘉鱼县第一小学教联体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提供与新生入学条件等同的资料原件;二是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如实填写《嘉鱼县城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由拟转入学校和县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班额情况审核调剂。所有当年不及龄的学生(即8月31日以后出生)在小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嘉鱼县第一小学教联体。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违反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严禁违反招生时间安排提前招生。

(三)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与其它年级转学、插班工作,教联体各分校每学期中途不得接收转学插班生。凡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必须先办理转学手续再到接收学校就读,不得先接收后补办手续。学生学籍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评价,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片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周边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片区内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不能随班就读的采取康复治疗、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2、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入学。留守子女原则上在原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要组织好留守子女入学,认真采集每个留守子女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留守子女动态管理档案和教育体系。

3、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要建立健全资助贫困生入学保障机制,认真核实贫困生对象,落实相关政策,广泛开展助学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第一小学本部:0715-6660382

第一小学茶庵校区:15972504558

第一小学方庄校区:13986638226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嘉鱼县第一小学教联体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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