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安东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对象更正的通知
来源:安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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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5
关于2024安东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对象更正的通知
安阳县教育局
关于安东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对象更正的
通知
(一)文昌大道以南、长江大道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安
阳县(示范区)西边界以东范围内:
1.符合招生政策的安阳县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子女。
2.因城市建设或土地出让被拆迁家庭子女。
3.符合招生政策的城镇务工随迁子女。
4.学校占地所在村学生。
(二)安阳市“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人才子女和符合其
他上级政策的有关优抚对象子女。
(三)今年新生一年级学生年龄须满足: 2018年8月31日前
(含8月31日)出生的辖区内适龄儿童。
安东第三实验学校
2024年8月14日
供稿:基教股
制作:王 鹏
审核:张明刚